行政诉讼中如何实现和解
临海律师事务所
2025-04-28
在行政诉讼中,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通过友好协商,就争议的各项问题达成协议,从而使行政诉讼终止的一种方式。和解可以有效避免长时间的诉讼对双方带来的负面影响,如时间成本、法律费用等,同时也能更迅速地解决纠纷,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。以下是实现和解的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:1.主动提出和解申请:当事人可以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,也可以通过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提出和解意愿。2.协商解决争议:在法院的组织下,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,明确各自的诉求和让步空间,最终达成一致意见。3.签订和解协议:协商成功后,双方需签署书面和解协议,明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及履行方式。4.法院确认和解:将和解协议提交给法院,由法官审核确认无误后,裁定该行政诉讼案件和解,这等同于正常的判决或裁决,具有法律效力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四十七条,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出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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